经管系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总 则
一、为了加强本部内部管理,规范成员行为,明确责任,高效、合理地开展工作,进而提高本部门成员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部门所有成员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开拓创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在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三、全体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树立良好形象。
细 则
一、 岗位责任制
1、本部门所有成员应尽全力工作并全力支持学习部及其它各部的工作。
2、学习部的工作以项目的形式进行分工。将工作项目进行适当分类,部长、副部长作为项目负责人,统筹规划并开展工作。
3、负责人在接收到开展活动的任命后,应主动承担义务,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尽力使活动圆满完成。
4、活动负责人须在活动开展前提交活动计划申请,活动结束后递交工作总结。学习部负责人在活动总结中,不得捏造、浮夸、脱离实际。
5、学习部各成员应大胆创新,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并加强与我系其它部门的联系及工作交流。
6、学习部各成员应服从主席团、办公室的调配,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有关工作。对不服从调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内部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直至除名等处分。
二、例会制度
1、对于学习部定期召开的例会,必须有会议记录,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
2、凡是召开会议,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3、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迟到或早退者,须向会议记录者说明原因。
4、无故缺席会议两次者,取消评先资格。无故缺席累计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将提出公开批评,并自动退出系学生会。
三、统筹制度
1、学习部须制定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正常进行,按时开展工作。
2、凡是要开展工作,都要有详细的活动计划、预算开支、人员需求等。以上内容需经系主席团、老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活动计划申请需包括:活动名称、时间、地点、活动程序、目的。同时还必须写明预期费用及需要协助的其他部门。
4、申请未通过的,须无条件执行决议;申请通过的,主要负责人应及时按计划举办活动。
5、凡举办活动所需借用的场地,应在活动前一周内向办公室提出申请,且开展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财物,使用后必须保证场所干净、整洁。
6、本部成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一定后果,将按学校有关条例加以处理。
7、学习部所有活动必需健康向上,追求进步,事实求是。
8、开展活动要有全局观。活动主要负责人、嘉宾、活动所需物品均要在活动前三天安排妥当,以使活动能顺利进行。
四、评比制度
1、学习部将根据成员的日常表现对其进行评定,以树立榜样,激发工作热情。。
2、优秀成员将以口头、书面等形式进行表扬,并做记录,以备评优评先。
附则
- 该规则于2006年10月18日起开始试行。
- 所有学习部人员要按照本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违反。
- 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经管系学习部。 经管系学习部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