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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高〔2007〕53号
关于表彰第二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的决定
各普通高校: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行政性表彰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党〔2003〕2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8号)和《关于开展第二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06]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经个人申请、学校评选推荐和我厅组织专家评审、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中山大学黄天骥教授等24人为第二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见附件),并予以表彰。
评选表彰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建立国家、省、校三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机制,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高等教育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的重要举措之一。教育部、财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施的“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已将教学名师评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由原来三年评选表彰一次改为每年评选100名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以此来表彰和奖励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我省将在前两届省级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推荐、评选和表彰机制。
希望第二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再接再厉,为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成绩。各高等学校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强化教师教学工作制度,完善教师教学效果考核机制,大力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鼓励和推进名师上讲台;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基础课教学任务,在教学实践中,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思想改革传统教育教学过程,加强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创新教学模式;进一步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构建合理教学梯队,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培育更多的教学名师。
附件:第二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附件:
第二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名单
1、黄天骥
中山大学
2、陈小明
中山大学
3、王庭槐
中山大学
4、方积乾
中山大学
5、詹希美
中山大学
6、陈锦昌
华南理工大学
7、詹怀宇
华南理工大学
8、钟 理 华南理工大学
9、张耀辉
暨南大学
10、许再福 华南农业大学
11、丁彦青 南方医科大学
12、罗颂平 广州中医药大学
13、区永欣 广州中医药大学
14、谢幼如 华南师范大学
15、李 玲 华南师范大学
16、左宗义 广东工业大学
17、吴福根 广东工业大学
18、郑立华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9、李康生 汕头大学
20、陈小蓉 深圳大学
21、杨逢建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
22、关俊良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23、朱光力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24、彭 亮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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